江苏理工学院辅导员、班主任、导生工作条例
2020-09-08      阅读次数: 2263

 

辅导员、班主任和导生是学校从事德育工作、开展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骨干力量,是学生健康成长的指导者和引路人。加强辅导员、班主任、导生队伍建设,是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和维护学校稳定的重要组织保证和长效机制。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意见》、《教育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辅导员班主任建设的意见》和《江苏省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实施意见》,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工作条例。

一、任职条件

(一)辅导员的任职条件

坚决维护党和国家的利益及学校的稳定,旗帜鲜明地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具备从事学生思想政治工作的素质和技能,具备较强的组织管理能力。辅导员应是中共党员。

(二)班主任的任职条件

坚决维护党和国家的利益及学校的稳定,旗帜鲜明地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热爱学生,潜心教书育人;关心学生,具有从事学生班级集体管理的责任意识和能力。

(三)导生的任职条件

导生一般应是中共党员或预备党员。在学习和工作中能够发挥榜样示范作用,具有良好的群众基础和工作能力,在高年级优秀本科生和研究生中优先选聘。

二、工作职责

(一)辅导员接受学生工作处指导,在学院领导下开展工作。其主要职责是:

1.指导学生学习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组织开展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

2.认真抓好学生班级、团支部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和作风建设,积极做好入党积极分子的推荐、培养、考察和组织发展工作。

3.深入学生实际,熟悉和关心学生学习与生活,开展思想交流,反映学生在政治理论学习和生活上的意见和要求。

4.做好学生行为规范、校纪校规、安全等日常教育管理工作。做好学生综合测评、奖惩、帮困助学、宿舍管理等工作。

5.开展学风教育和学风检查活动,及时发现学风存在的问题,采取有效整改措施并形成优良学风。

6.积极开展大学生职业生涯辅导和就业创业指导工作,引导广大同学树立正确的就业观与创业观,做好毕业生的就业创业工作。

7.及时了解学生心理健康方面的信息,做好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和指导工作。

8.积极参加学校或学院组织的工作例会、学习培训和工作研讨等活动。积极完成学生工作处(部)和学院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二)班主任在学院的领导下开展工作。其主要职责是:

1.指导班级学生开展政治理论学习,引导学生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协助做好发展党员工作。

2.全面了解和研究学生。经常深入学生课堂、教室、宿舍,与学生接触,熟悉本班学生的学习和生活情况。每周走访学生宿舍,两周一次随班听课,每月召开一次班会,每学期和每个学生至少谈话一次,并广泛联系学生家长。

3.指导和支持团支部、班委会开展工作,培养好学生骨干队伍,开展班级集体建设。

4.经常深入课堂听课,主动与任课教师联系,及时解决和反映学风问题,抓好学风建设。

5.组织学生学习学生教育管理的有关规章制度,做好综合测评、学生奖惩、帮困助学和学费收缴等工作。

6.做好学生学业生涯、职业生涯设计和就业指导工作。组织好学生参加招聘活动,完成指导学生就业任务。

7.及时了解学生心理健康方面的信息,做好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对学生中的重大情况要及时发现与汇报,积极处理有关突发事件。

8.积极参加学校或学院组织的班主任会议、学习培训、工作研讨等活动。完成学院交办的其他相关工作。

(三)党委学工部(处)是学校导生工作的秘书机构,负责督促检查、沟通协调全校的导生工作。导生接受学院党委(党总支)领导,在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和分团委的指挥下,密切联系辅导员和班主任开展工作。其主要职责:

1.做好低年级学生入党启蒙教育,开展思想政治教育活动,落实学生骨干和入党积极分子培养任务。

2.带领学生熟悉教学计划,明确学习任务,指导学业规划;督促学生学习和执行校纪校规,养成良好的学习习惯。

3.指导班集体开展各项社会工作和文体活动,丰富班级生活;掌握同学宿舍生活状态,促进大学生社区文化建设。

4.发挥桥梁和纽带作用,及时解决工作中出现的问题,促进平安校园、和谐校园建设。

5.认真完成党委(党总支)、学生工作办公室、辅导员、班主任交给的其他任务。

三、聘任

(一)辅导员的聘任

1.学生工作处(部)负责全校辅导员队伍建设,各学院党委(党总支)负责本单位辅导员的日常管理、培训、检查、考核、评比等工作。

2.学院专职辅导员总体上按1200的比例配备,原则上保证每个学院的每个年级有一名专职辅导员。

3.学院党委(党总支)负责本单位的专兼职辅导员的聘用。专职辅导员任期为四年,兼职辅导员任期为两年,考核合格者,可以连任。根据工作需要选拔、推荐兼职辅导员人选,报学生工作处(部)、人事处审核备案。

4.新任专职辅导员的选拔配备由人事处、学生工作处(部)、团委和各学院共同考核推荐,报学校批准后聘任。

(二)班主任的聘任

1.班主任实行聘任制,由学院负责聘任。可从专业教师、党政干部或退休教师中选聘。

2.原则上每个班级配备一名班主任。

3.班主任的任期一般为两年到四年。

(三)导生的聘任

1.由学生本人提出申请,班主任、辅导员负责推荐,学生工作办公室和分团委负责考评,由学院党团组织负责选拔聘用,并报学生工作部(处)备案。

2.原则上每个班级配备一名导生。导生的任期一般为一个学期或一学年。

四、培训

(一)辅导员和班主任的培训

由学生工作处统筹协调,确定参训人员、学习内容和培训时间。采取理论学习、业务培训、技能拓展、观摩考察、在职研修等形式进行。学院根据工作需要自行组织的相关培训活动,应报学生工作处备案。

(二)导生的培训

由学院党团组织负责组织实施,确定参训人员、学习内容和培训时间。采取理论学习、业务培训、座谈研讨等方式进行。学院组织导生培训前应报学生工作处备案。

五、考核

(一)辅导员、班主任的考核

1.学生工作处负责制定辅导员、班主任考核实施细则,二级学院负责实施。考核时间定在每年12月下旬。

2.考核的形式主要有自评互评、学生测评、二级学院推荐、学校评审等形式进行。

3.考核结果分为优秀、称职、基本称职和不称职四个等第。考核结果是职务晋升、评选先进的重要依据,并报学校人事处备案。

(二)导生的考核

1.学院党团组织成立导生工作考评小组,对任职期满的导生进行考评。通过看材料、实地调查、座谈走访、互评等形式对导生的实绩进行全面考核和评价。

2.一般情况下,导生的考核以一学年(期)为一个周期。有特殊情况,各学院党委(党总支)可予以调整,并报学生工作部(处)备案。

3.导生的考核成绩分优秀、合格、不合格三个等级。

六、待遇

(一)辅导员的待遇

1.专职辅导员工作认真负责、并取得较好工作业绩,向组织部门推荐,由组织部门按照相关文件考核聘任相关职级。

2.兼职辅导员工作考核合格者,由学院核定工作量,纳入年终个人总工作量。

3.学院专职辅导员以6个责任班级为基数,按每超一个班级(最多可超4个班级)每月补贴60元的标准核拨给学院,由学院考核发放。

4.专职辅导员可兼任班主任,享受班主任津贴,一个辅导员最多只能兼任2个班的班主任。

(二)班主任的待遇

班主任津贴按每年每班每月150元的标准核拨给学院,由学院根据考核情况发放。

(三)导生的待遇

考核合格以上的导生,学校于期末按每月40元的标准(每学年按10个月计)核发工作补贴。

七、奖惩

(一)辅导员的奖惩

1.各学院应根据对辅导员的年度考核情况发放绩效岗位津贴。

2.在年度考核的基础上,每年评选一次优秀辅导员。对考核优秀的辅导员,按照学校相关文件规定进行表彰与奖励。

3.对考评不合格的辅导员,第一次给予警告并限期改正。如限期不改再次考评不合格,要及时解聘。对于玩忽职守、严重失职、造成不良后果的辅导员,要给予党纪或政纪处分。

(二)班主任的奖惩

1.在年度考核的基础上,每年评选一次优秀班主任。对考核优秀的班主任,按照学校相关文件规定进行表彰与奖励。

2.对考核不合格的班主任,停发班主任津贴。第一次给予警告并限期改正。如限期不改连续二次考评不合格,要及时解聘,并视情况给予全校通报批评。对于玩忽职守、严重失职、造成不良后果的班主任,要给予党纪或政纪处分。

(三)导生的奖惩

1.考评不合格的导生,不发放补贴,应予以撤换。

2.考核不合格的党员导生,学生党支部应予以处理。

 3.对不履行职责造成工作过失的,应按照相关制度追究责任。

八、附则

本条例自公布之日起执行,由学生工作处(部)负责解释。                                                      

 

附件:江苏理工学院辅导员工作考核细则表

 

 

附件

江苏理工学院辅导员工作考核细则表

 

学院:             辅导员姓名:             考核时间:        

一级指标

二级

指标

考核内容

评议得分

学生

评议

学院

评议

职能部门评议

20分

⒈思想觉悟

学习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政治敏锐性与鉴别能力、党性原则等情况。(5分)

 

 

 

⒉道德品质

道德品质、公道正派、遵纪守法情况。(5分)

 

 

 

⒊工作态度

安心和热爱本职工作、工作中以身作则、积极投入等情况。(5分)

 

 

 

⒋政策理论水平

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熟悉学生教育、管理的有关规定等情况。 (5分)                   

 

 

 

20分

⒈组织管理能力                                                        

在工作中的管理水平与效果、处理和解决突发事件的能力等情况。   (6分)

 

 

 

⒉创新能力

创新意识;创造性地开展工作,探索学生工作的新思路、新方法,提出合理化建议;积极开展有特色、有影响的活动等情况。(6分)

 

 

 

⒊科研能力

结合工作实际,积极自主开展科研活动等情况。(5分)

 

 

 

⒋其它能力

语言表达能力、文字写作能力等情况。(3分)

 

 

 

20分

⒈工作计划

工作有计划、有措施、有总结,规范认真等情况。(4分)

 

 

 

⒉教育活动

定期组织政治理论学习,开展入学、毕业、时事、行为规范和心理健康教育等情况。(4分)

 

 

 

⒊关心学生

深入班级、宿舍,了解学生思想、学习、生活状况,为学生解决实际问题等情况。(4分)

 

 

 

⒋参加会议

参加校、学院各种会议和培训,及时予以传达、落实等情况。 (4分)

 

 

 

⒌工作纪律

遵守工作纪律,领导安排的临时任务能按时完成,工作执行力等情况。  (4分)

 

 

 

40分

⒈学风建设

班级学习气氛,考研率、四六级通过率及一次就业率高,考试作弊现象等情况。(6分)

 

 

 

⒉思想教育

思想教育效果,学生积极向上,申请加入党组织的学生比例等情况。(8分)

 

 

 

⒊日常管理

学生的日常管理措施与效果;各项评定工作能够做到公开、公正、公平,违纪现象少;宿舍、教室文明卫生状况等情况。(10分)

 

 

 

⒋学生素质拓展

积极开展有特色的校园文化、科技创新、社会实践和青年志愿者活动与效果等情况。(8分)

 

 

 

⒌学生获奖

所带学生获得表彰奖励人数、级别及社会影响等情况。(8分)

 

 

 

评 议 得 分 合 计

 

 

 

 

 

 

 

 

                                                       签名:

                                                        

 

 

 

 

 

                                                考核小组组长签名:

                                                        

 

 

 

综合得分:                 考核等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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