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班级:
根据学校“关于评选2023年度江苏省普通高校省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毕业生和先进班集体的通知”要求,我院可推荐省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1名(二者只取其一,并非分别1名),省级“优秀毕业生”1名,省级“先进班集体”1个。有关要求如下:
1.“三好学生”的主要标准: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政治方向坚定。具有优良的道德品质,文明的行为举止,优秀的学习成绩,遵纪守法,模范遵守社会公德和学校各项规章制度,积极参加公益劳动和社会实践,积极参加体育锻炼和校园文化活动,达到《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规定的要求;获得过校级“三好学生”或校级以上其他综合性荣誉。
2.“优秀学生干部”除了应具备省级“三好学生”条件的基础上,还应担任班级、党团组织和院系学生会主要干部一年以上,热心社会工作,热情为同学服务,严于律已,努力工作,在同学中具有较高的威信;获得过校级“优秀学生干部”或校级以上其他综合性荣誉。
3.“优秀毕业生”的主要标准: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立场,优良的道德品质,诚信意识较强和学术道德良好,在校期间未受过处分,学习成绩优秀,遵纪守法,模范遵守社会公德和学校各项规章制度,有正确的择业观和就业观。对在创新创业、积极应征入伍或到艰苦边远地区、基层及重点领域、新兴领域、国际组织等就业的毕业生,以及在某一方面做出突出贡献的,可优先推荐并适当放宽条件。
有意申报同学,请填写江苏省高校省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毕业生”推荐表(附件2)
注:“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毕业生”不可兼评。
4.“先进班集体”的主要标准:班级全体同学政治坚定、团结协作、以身作则、服务学生,在思想、学习和生活方面起到示范引领作用;有积极上进、团结互助、遵纪守法、崇尚科学、热爱集体、朝气蓬勃、文明健康的良好班风;有严谨求实、刻苦钻研、奋发向上的优良学风;积极参与校风建设和争做文明先锋活动;保持良好的宿舍卫生环境和个人卫生习惯,积极开展各项体育锻炼活动;获得过校级“先进班集体”称号或校级以上其他综合性荣誉。
有意申报班级,请填写江苏省高校省级“先进班集体”推荐表(附件3)、推荐对象事迹汇总表(附件4)
5.有意申报的同学和班级,请于3月23日24:00之前填好对应推荐表,电子稿发至邮箱313603321@qq.com(请备注好班级姓名申请项目);纸质版以及推荐表上所写获得奖项的证书复印件送到57-31-甲204单老师处。
学院将对推荐的候选对象进行评审,最终产生拟推荐对象名单。结果将在3月27日——3月30日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按照有关要求将1名省级三好、优秀学生干部、1名优秀毕业生和1个先进集体的名单上报校学工处。
附件2:江苏省普通高校省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毕业生”推荐表.doc
附件3:江苏省普通高校省级“先进班集体”推荐表.doc
附件4:推荐对象事迹汇总表 - 副本.xls
化学化工学院学工办
2023年3月21日